在2000年時,國家環保總局就發布了《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和《關于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通知》明確了餐飲油煙排放的標準,不達標就面臨罰款和整改風險。在環保稽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要核實餐飲店的經營面積,檢查餐飲店的環保
設施及煙道的排放方向等,對違規經營業主下達責改通知,要求其停業裝修、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對污染嚴重的煤灶設備進行強制拆除。
國家對于油煙污染的治理非常嚴格,餐飲業安裝高效的油煙凈化器做好環保工作其實也是利己利民的事情。
餐飲油煙排放不達標
停業罰款怎么辦
國家及各地方《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中對油煙排放濃度的規定:
標準實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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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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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煙排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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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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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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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2.0
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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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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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12/64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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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排放濃度(mg/m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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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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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
DB31/84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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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排放濃度(mg/m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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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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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
DB3759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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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單位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1.0 (大型)1.2(中型)1.5(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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