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廚房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范本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添加物質使用備案的管理辦法》的規定,本企業制定了中央廚房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到縣區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將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質進行備案。備案的基本內容包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稱,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食品添加物質的名稱、來源、生產企業,企業在生產的各種食品中添加該物質的最大限量等。已納入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且進入無證查處期的食品添加劑,還要備案生產許可證號。使用復合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同時對復合食品添加劑的用途備案;使用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填報備案內容。
2、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應認明包裝標簽上“食品添加劑”字樣,并索取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入庫前嚴格驗收;
3、使用添加劑目的在于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 不得用于掩蓋食品的缺陷(變質、腐敗)或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
4、使用添加劑在于減少食品消耗,改進存儲條件,簡化工藝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劑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衛生要求;
5、使用添加劑必須嚴格按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圍; 使用時認真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
6、食品添加劑應由專人保管,做好入庫與出庫記錄。